王福三烈士(1887-1925)出生于马来西亚董里埠的一个华侨家庭。父亲王五有,原籍广东省花县九湖乡担米坳村,在马来西亚以种橡胶、胡椒为业;母亲是土著马拉族人,生了八个儿子,长子路结,次子路接都在马来西亚继承父业,福三烈士乳名路福,排行第三,所以后来改名福三①。他在七岁那年(1895年),和弟弟路星回国,随母亲曾有(王五有在过埠前所娶的妻子)在原籍生活,直至长大成人。
福三小时家庭生活非常困苦。据他的妹妹王旺兴②忆述:“母亲常说爸爸三年中只寄过五块钱回来,一家几口的生活,全靠母亲养猪、打草鞋维持。”七、八岁的福三经常随母亲到田里拾红薯、挖野菜。乡中有个塾师叫王让(别字德夫,是清朝秀才)见他生得聪明伶俐,留之在书馆当杂役,半工半读,才有机会读了四年书。因为勤奋好学,进步很快,时为塾师王让夸奖。可惜到十二岁那年,因为弟妹逐渐长大,家用浩繁,迫得终止半工半读,到天和墟保济堂中药店去做“后生”(即什工),赚多少工钱帮补家用。
十二岁的福三已经很懂事。认真学习中药店业务,几个月内就能熟记繁多的药名,而配药、制药以及各种药材的贮存保管方法等,不到一年都件件学会,成为一个熟练的药工。
福三童年在殖民地生活过,从小就有强烈的反帝思想。他曾对药店的工友说:“为什么象我父亲、母亲一样的人,都受‘勾鼻佬’欺负呢?”那时正是戊戌政变后几年,他常读维新派的《时务报》,总是摇头叹息。长辈见他年少过于老成,曾为他担忧③。
家庭生活的担子,压在福三的肩上,药工的微薄收入无法维持生活,被迫改行做小贩——花县名之为“走四墟”,从这个市场购买一些农产品,肩挑到另一个市场去卖。卖的多是羌、芋头、粉葛等。风尘仆仆,仅能维持一家几口半饥不饱的生活。
辛亥革命给年青的福三很大的鼓舞。他用买米的钱买了一串大鞭炮来烧,还跟一些人到广州听孙文演说。但不久他又回来,对乡邻说:“统统照旧,绅衿和沙面的‘勾鼻佬’都象以前一样神气!”对于现状,总是摇头叹息④。
劳累使福三年少多病,体质瘦弱,肩挑贩卖难维持生活。复由熟人引荐到南海平地乡乐善堂中药店当药工。这时,他除为家计操劳外,经常留心探析社会状况。
1916年,福三目睹“本乡土豪劣绅操纵公尝田产,鱼肉百姓”,于是和王彭(华侨、兴中会员,后被民团杀害)等提倡组织九湖乡自治会,以“肃清本乡腐败之事”。议定提出“要行独立革命”,实施“三大政策”。据九十岁老人,当时九湖乡自治会发起人之一王礼芬忆述:“当时所提出的‘三大政策’,不是孙中山先生后来提出的‘三大政策’。而是:‘一、打倒贪官污吏;二、打倒土豪劣绅;三、打倒外乡大地主’”。入会者须具备的条件是:“要有英雄主义、好打不平、不怕牺牲,不要贪污,不得虎头蛇尾,生得同生,死得同死,实行奋斗到底,做到成功。”这时,福三同志频频从南海回乡,串连志同道合的人入会⑤。
1920年,福三和陈道舟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阮啸仙,大家谈论国事,阮对他们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,并指出要救中国,非实行马克思主义不可。福三恍然大悟,忘形地跃起,激动地说:“我以前是‘光眼盲’,到现在才算是开了眼看世界。”以后,福三、道舟二同志与阮啸仙、周其鉴、刘尔崧、杨匏安、张善铭等志同道合的人时相过从,研究国事。在这段时间,福三的革命思想出现了一次飞跃。
1920年冬,福三毅然返乡倡办“自卫农团”,但因当地封建势力甚大,工作一时难于开展。又决定先从健全九湖乡自治会入手,把原先所提出的“三大政策”具体化。据王礼芬忆述:具体措施是“一、打倒贪官污吏——公尝收入点滴用于农民福利事业,逢有公尝饮食开投包办酒菜,各项数目要公布,不准丝毫贪污‘打斧头’;二、打倒土豪劣绅——所有公枪由自治会接收,自治会选人义务维持地方治安,老更谷移作办学用。自治会选王福三、王彭、王炳坤(1928年当选为中共花县委员会委员,后被叛徒卢翰出卖,被害),等十人组成评议委员会,逢初一、十五开会评议公私大小事务纠纷;三、打倒外乡大地主一一公尝田、地主田减租一半。”起初,地主不肯减租,但是田没有人耕种。两年之后,外乡、本乡地主只好照例来行。这一措施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,从经济上削弱了封建势力。加以自治会实施了“定期评议”制度,实际上是把乡政权从土豪劣绅手中夺过来。那时的九湖乡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,男女老少欢天喜地。福三从“勇任事,富胆略”见称于乡里,他是从实际斗争中产生的农民领袖。在九湖乡健全自治会过程中,阮啸仙、周其鉴等一直表示支持,并为之出谋献策,陈道舟也从旁协助,所以九湖乡自治会工作,实际上是在我党领导下早期摸索阶段的农民运动的一部份。
1923年,福三由阮啸仙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。在这期间,九湖乡自治会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。为了便于与党组织及有关同志联络,经党组织同意,福三与王礼芬、王良(阉鸡良)等合股在广州天元街开了一间汉利蛋铺,在家乡天和墟开了一间同兴杂货店。阮啸仙、周其鉴、陈道舟等同志亦常在此相聚。
1924年1月,中国共产党帮助国民党改组,实现国共合作,组成统一战线形式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,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国民党,开展工农运动。从这时起,彭湃、阮啸仙、周其鉴等同志,曾多次来花县对九湖乡自治会工作,进行调查研究。四月,福三与陈道舟等同志在花县九湖、宝珠岗、元田等地组织农协会,福三除领导九湖乡农民把自治会改组为农协会外,还四处宣传发动,到七月,农协会已发展到二千余家。人称福三“废寝忘餐,不遗余力,其功独多”。这时,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在广州开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,彭湃当所主任。福三曾多次向彭湃要求参加第一期学习,但因工作需要,不能如愿。八月,黄学增、高恬波(均为中共党员)等几个在农讲所第一期结业的同志,被派到花县工作。黄学增是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运特派员,高恬波负责妇女工作。这时,花县的农民运动进入了高潮,杨村、大成庄、黄秀塘、曹家、骆塘、田螺湖、岭窟、火烧、兴隆庄、莲塘村、横潭街、公益村、罗洞、石冈头、石陂等也先后成立农协会。10月19日,县、区农民协会成立,福三被选为花县二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长,县农民协会副执行委员长(一说是委员长。据了解当时县没有设正执行委员长,会上还决议待全县绝大部份乡村成立农协会后,才选出正职)。福三更因而不分昼夜地忘我工作。他早在1912年与江婵结了婚,先后生下了绍明、汉明、日明三个孩子,家庭担子不轻,这时他对妻子江婵说:“家国难两全,请你原谅我顾不好家!”江婵常受高恬波的教育,(高恬波时常住在她家),对此也很理解,不但没有埋怨,而且常加鼓励,福三得以减少家庭顾虑,积极工作。
同年10月,广东买办资产阶级的反动武装——商团,在英帝国主义的策动和支持下,在广州发动反革命军事政变,花县的土豪劣绅亦参与密谋。劣绅江耀中、刘寿朋等组织“花县田主维持会”,与农民协会作对。并以该会名义,召集番(禺)、花县两县商乡团骨干,在平山均和书院秘密开会,议定为配合商团行动,阻止北伐军从韶关撤回广州救援,即日派人在粤汉铁路新街站附近掘断路轨。福三探悉这个阴谋后,除立即向当时在花县检查农运工作的彭湃同志汇报,由彭湃分别飞函向中共两广区委会及省政府汇报外,还派出农军保卫新街站附近的铁路,并在征得彭湃同志同意后,通知县长下令解散“田主维持会”,通缉这个非法组织的头子江耀中、刘寿朋。他这些断然措施,使反革命计划全部破产,抢救了全省的危局。此举受到当时在中共两广区委会工作的周恩来同志的表扬。当时的苏联顾问鲍罗廷,亦曾与彭湃等到花县会见福三,并对花县的农运工作作了指示。
从此,土豪劣绅对福三更恨之入骨,暗悬花红九百元买凶谋杀他,他听到这个消息,慷慨地说:“为革命而死,有什么可怕?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为无产阶级奋斗的意义了!”那时,花县各地的封建势力,正酝酿着一次大规模的反扑。洛场、李溪、推广等乡村,都先后组织了地主武装——民团,准备袭击县农民协会。福三闻讯,立即向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及省政府汇报情况、并研究对策。
1925年1月17日,阮啸仙、何友逖、黄学增、陈道舟等同志,在元田村召集各乡农协会的骨干,研究布置自卫措施。18日上午,黄学增、王福三二同志,带领几十个农军,在九湖乡执行任务。不料民团江锦棠(利记棠)、张九等部,趁我方还未作好调集部署,突然先下毒手,纠集民团一百多人,把福三等人包围在九湖乡庙坳。福三立即指挥农军奋勇回击,但寡不敌众。当时有人建议退返元田村,福三坚决反对,因为这样做无异把敌人引向我方的领导机关。所以下令坚决抵抗。他越战越勇,一枪打中匪首江锦棠的左耳,敌人为之丧胆。但敌人人多,不久又合围过来,那时,他听到元田农军前来救援的枪声,知道领导机关已经转移,就下达了最后一道命令:“迅速掩护黄学增同志撤退,我来掩护,不要理我!”他单枪匹马吸住敌人,掩护撤退的同志。坚持到同志们安全退却,他不幸中弹受伤,手枪又“争了珠”(即弹壳卡了瞠)。一群豺狼似的匪徒冲了过来,他伤重无力还击,但还有一张咀,就不停嘴的痛骂敌人。匪徒王善(打狗善)、王致开、王熙、卢永煊等,意用石块向他的头部猛击,按匪徒的语言是要他“辗转就死”。还割去他的左耳,斩断他的 左手,惨不忍睹。据现还健在的现场目击者老医生邱国华忆述:王福三烈士被击得遍体鳞伤,鲜血淋漓,死状极惨。
阮啸仙等同志和花县农协会的同志,分析了当时的形势,认为福三烈士被害的事件,并不是孤立的局部的问题,而是国民党中央内部的极右势力,乘孙中山先生北上的机会,反对他所制订的“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”的三大政策,指使爪牙破坏工农运动。所以除部署花县农军实行武装自卫外,立即回广州向国民党左派任中央党部农民部长的廖仲凯反映,事后还发行了一本刊物,名为《花县惨案专号》,揭发右派的破坏阴谋。同年五月,廖仲凯和彭湃把福三烈士的遗属接到农民运动讲习所,并把他的妹妹王旺兴安排到该所第四期学习,培养她继承兄长遗志。接着,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及省政府派人到花县,责成花县民团赔偿白银二千元,作福三烈士的安家费,并交还缴去的驳壳手枪一枝,同时做好善后工作。但杀害烈士的凶手,仍逍遥法外。花县农民为了记住这笔血债,于同年9月26日,在九湖乡召开公葬王福三烈士大会,由阮啸仙主祭,参加者有省港罢工委员会工人宣传队,省农协会人员,连同各乡农友共二千多人。会后,抬棺游行,绕各村庄墟场经四十余里到达花县城,沿途贴标语、散传单,分发烈士遗像。游行后,烈士遗骨葬于花县城东一里左右的垂帽岭(文笔岭),墓碑写“为农民利益而牺牲者王福三烈士之墓”,并刻有《王福三烈士史略》。但1927年蒋介石叛变后,花县又陷入白色恐怖之中,福三烈士的坟墓又被反动派掘毁。
解放后,花县人民政府即重修福三烈士墓,在附近的泥土中找出原来的墓碑。杀害烈士的土豪劣绅,大多先后予以制裁,花县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,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意气风发,在烈士未走完的路上阔步前进。
注:
①王福三烈士墓碑文略
②王旺兴,福三烈士的妹妹,本县新华公社广塘大队社员,现年七十二岁。少时常随福三同志参加各种活动,福三同志喜她是小女孩便于通讯联系。福三同志牺牲后,她曾参加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四期学习。由高恬波同志介绍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,后随中央农运特派员陈道周、梁伯舆到南海县工作,负责妇女解放协会和劳动童子团,参加中共为候补党员,(因未达入党年龄),后陈道舟同志牺牲,王旺兴与梁伯舆回花县,并与梁结婚。
③④据当年九湖农军队长王世根在1961年忆述。
⑤本段“”中的文字,都是根据九湖乡自治会发起人之一,90岁老人王礼芬忆述。
⑥陈道舟,(中共党员),花县仙阁人,教师。一九二四年任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运特派员。曾在花县、清远、南海等地负责农运工作,1927年牺牲。阔步前进。